行政征用
行政征用是指行政主体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强制性的取得行政相对人财产所有权、使用权或劳务并给予合理经济补偿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问题 |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
分类 | |
解答 |
![]() 概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项保护耕地法律制度。它是指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占用多少,就必须开垦多少与所占用的耕地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依法交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从事下列行为: (一) 建窑、建房、建坟、采石、采矿、挖沙、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以及排放、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二) 侵占或者损害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设施; (三) 破坏或者擅自改变基本农田保护区的保护标志 案例分析江从银诉重庆市万盛区国土资源局拆迁补偿安置合同纠纷案重 庆 市 第 一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05)渝一中行终字第14号 上诉人江从银,女,1955年1月25日出生,汉族,无业,住重庆市万盛区清溪桥一号楼。 审 判 长 杨兴云
书 记 员 冉 佳 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相关词条
|
随便看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