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残疾证能否申请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有残疾证能否申请离婚 对于患有身体残疾的夫妇而言,他们仍然享有法定离婚权利,与普通公民的离婚程序并没有实质性差异。 可选择进行协商离婚或向司法机构申请诉讼离婚。 但若其中一方为因疾病导致的精神残疾且属于无法行使完整民事行为能力或仅有部分能力的人士,那么便需要采取法律诉讼途径实现离婚目的,并且在启动相关程序之前,必须先对监护权归属进行调整。 若全数夫妻均同意离婚事宜,包括未成年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时,则可由夫妻双方亲自前往配偶常驻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完善的离婚协议,按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若是协商结果未达期待,试图解除婚约者应前往被告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被告常居地址与实际住址出现分离情况时,应按照常居地点法院的管辖权限进行裁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实破裂,将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有残疾证能离婚吗 对于患有身体残疾的夫妇而言,他们仍然享有法定离婚权利,与普通公民的离婚程序并没有实质性差异。 可选择进行协商离婚或向司法机构申请诉讼离婚。 但若其中一方为因疾病导致的精神残疾且属于无法行使完整民事行为能力或仅有部分能力的人士,那么便需要采取法律诉讼途径实现离婚目的,并且在启动相关程序之前,必须先对监护权归属进行调整。 若全数夫妻均同意离婚事宜,包括未成年子女抚养及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时,则可由夫妻双方亲自前往配偶常驻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以及完善的离婚协议,按规定办理离婚手续; 若是协商结果未达期待,试图解除婚约者应前往被告所在地区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当被告常居地址与实际住址出现分离情况时,应按照常居地点法院的管辖权限进行裁决。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夫妻之间感情确实破裂,将会做出准予离婚的决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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