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可不对涉案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或仅进行有限分割: 首先,当一方有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肆意挥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时;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恶意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侵吞配偶一方的财产,此时在进行财产分割之时,被判定为侵权方者可享有分得较少或不再分得任何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不分或少分财产的情形有哪些 在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若出现以下两种情况,可不对涉案夫妻财产进行分割或仅进行有限分割: 首先,当一方有意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或肆意挥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时; 其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恶意制造虚假的夫妻共同债务,意图侵吞配偶一方的财产,此时在进行财产分割之时,被判定为侵权方者可享有分得较少或不再分得任何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