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取保候审需要谁同意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申请取保候审需要谁同意 申请取保候审的审批权限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能否批准取保候审,则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办案机关的严格审查来做出决定。 若由公安机关负责决定取保候审事宜,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决定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进行执行。 而对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来说,在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之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其进行审核并做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审批权归公安、检察院、法院。 该措施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申请,但批准与否需视案情及机关审查。 公安决定后,应立即通知居住地派出所执行;检察院、法院则须在法定期限内审核并作出决定。 二、申请取保候审要满足什么条件 当事人在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需满足以下特定条件: 首先,该犯罪行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实行独立的附加刑法; 其次,若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采用取保候审的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最后,犯罪人员患有严重疾病,丧失自我生活能力,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也可考虑适用取保候审。 实施这一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保护广大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律师援助流程是什么 律师介入的取保候审程序通常包含下述几个重要环节:首先,当事人或者他们的近亲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一旦律师接受了指派,便会尽快与当事人进行面谈,以深入了解事例的基本状况。紧接着,律师将会对事例涉及的所有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细致的研究,然后向负责处理该事例的司法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详细阐述法律依据及理由,例如当事人可能面临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的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出现等等。司法部门会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相应的决定。如果决定同意取保候审,那么律师将会协助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且严格监督当事人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总的来说,在整个过程中,律师都会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全力以赴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取保候审审批权归公安、检察院、法院。 该措施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申请,但批准与否需视案情及机关审查。 公安决定后,应立即通知居住地派出所执行;检察院、法院则须在法定期限内审核并作出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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