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屋时,屋檐面积是否计入总面积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拆迁房屋时,屋檐面积是否计入总面积 1.以实测为准。 有时,户口簿和房产证所记载的面积与实际有些出入,也许是因为工作人员的疏忽或者测量误差导致。 所以,当您觉得证书记载的面积过小的时候,我们非常欢迎您提出申请,法庭将安排专业人士进行现场核对。 若实测结果显示确实超出,那么将按此结果进行补尝。 2.证据为准。 在使用量计算产生差异的情况下,如您能提供充分的财产状况或其他有关资料,证实房产证书记载的面积不可靠的话,那就请用这些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我们会按照该证据给出相应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房屋时公房承租人能拿补偿款吗 关于公租房承租者能否在拆迁过程中获取补偿,虽然相关法律并未给出明确的答案。 然而,依照我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为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如需征收国有土地之上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所拥有的建筑,应对被征收房屋所有人(下文将其定义为被征收人)予以公正且合理的补偿。 因此,第十七条第一款便规定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提供如下补偿福利: (1)被征收房屋自身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而引起的人员搬迁及临时住处安排所需费用的补偿; (3)由于征收房屋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断产生的经济损失的补偿。 此外,根据我们国家《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涉及租赁房屋的当事双方应于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当房屋面临征收或拆迁时的具体处理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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