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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认定离婚是否为逃避债务的行为
分类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解答

一、如何认定离婚是否为逃避债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文规定,在夫妻离婚事宜中,如有夫妻双方未经协商达成共识而擅自将共有的财产无偿转让予其中一方,导致另一方无法清偿相关债务的情形,则可视为夫妻双方存在故意逃避债务之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离婚过程中,夫妻双方无论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均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当实际拥有的共有财产无法足额清偿或全部划归各自主张时,需由双方自行进行债务偿付协议;

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判决。

在此过程中,债务人利用假离婚这一手段,试图通过财产分割方式来逃避债务及规避法律规定的行为,其本质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范畴。

因为行为人在实施此类行为时,具有以下四个显著特点:

首先,他们违背了自身的真实意愿;

其次,他们的行为带有明显的不良动机,可能会对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产生负面影响;

最后,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道德,同时也可能是以正当形式掩盖其不可告人的企图。

需要指出的是,这样的民事行为自始至终都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力,无需祈求行为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无效抗辩或等待人民法院的裁决是否有效,它们理所当然地成为无效的行为。

因此,在人民法院处理此类债务案件的审理或执行环节中,不应受到这类虚假的民事行为(财产分割协议)的限制,更不应对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予以认可,而是应当依法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将财产清偿共同债务后再公平公正地分割。

换句话说,该笔债务应当由债务人及其前配偶共同负责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如何认定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

依法处理离婚纠纷中债务划分问题时,若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并需要承担的共有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同进行偿付;

而在共同财产无法足额涵盖所需偿还款项或财产已自行分配完毕的情况下,则应由当事人共同商议制定还款方案,如协商未果,则需交由司法机构裁决。

相较之下,若是由单方面行为导致而产生的个人债务,则应由该当事者独自进行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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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