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逮捕是刑事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逮捕是刑事处罚吗 拘役与逮捕并不为刑事惩处之手段。 拘留在法律层面上是指公安机关与人民检察院在依法行使直接处理的案件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而逮捕则是由检察院、法院批准或决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对于有确凿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且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段特定时间内全面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 这两种措施均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能够顺利进行,而非对犯罪行为实施最终的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拘留的条件】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拘役不是刑事惩处手段,逮捕也不是。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对紧急状况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措施。逮捕是公检法对有证据的嫌犯长期剥夺自由的措施。两者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手段,不为最终惩罚。 二、刑事拘留最长多少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7天。 具体说来,公安机关如若认为需对被拘留者进行逮捕,应在拘留之后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申请,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地将申请期限延长一天至四天; 然而针对流窜犯、惯犯及团伙作案等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员,其审核批准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至于刑事拘留所针对的对象,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1.预备实施犯罪行为、正在实施犯罪或犯罪发生之后立即被觉察到的当事人; 2.被受害者或目睹事件全过程的在场人士指认其犯罪的嫌疑人; 3.在其身边或住所查获有确凿犯罪证据的嫌疑人; 4.犯罪行为发生后试图自杀或逃跑以及逃离现场的嫌疑人; 5.有毁灭、篡改证据或串通证词可能的嫌疑人; 6.尚未透露真实姓名、住所信息且难以确定其身份的嫌疑人; 7.存在流窜作案、反复作案及团伙作案嫌疑的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三、刑事拘留多大几率判刑 拘役并非预示着必将会遭受刑法之刑罚。拘役乃是由公安部门或人民检察院对那些直接受案的事件,在进行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若遇到了法律规定的紧急状况,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所采取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至于最后是否会判刑,这主要依赖于事件的具体情节及其证明程度。假如在查证结束之后,证据确凿充分,足以证实犯罪事实,那么检察机关将提出公诉,而法院经过审理后若判定构成犯罪,则会判处刑罚;然而,倘若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行为,亦或是犯罪行为不成立,那么便不会予以判刑。总的来说,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判刑概率,因为还需考虑事件的诸多复杂因素。 拘役不是刑事惩处手段,逮捕也不是。拘留是公安、检察院对紧急状况下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暂时剥夺人身自由措施。逮捕是公检法对有证据的嫌犯长期剥夺自由的措施。两者是刑事诉讼的强制手段,不为最终惩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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