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能要求撤案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能要求撤案吗 对于公安机关已正式立案处理的各类案件,如合同诈骗案,若满足特定法律条件,便有权对其进行撤案处理。 根据《刑法》中的相关法律条款,当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公安机关应依据此法条撤销案件: 首先,若经过详细侦查后,未发现任何犯罪事实的存在; 其次,若实施行为情节显然甚为轻微、社会危害程度较小,难以被认定构成犯罪的; 再次,若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四,若犯罪嫌疑人已获得特赦令而免于刑事处罚的; 第五,若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的; 最后,若有其他法律明确规定无需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十二万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依据我国现行《刑法》之相关规定,对于涉及规模达十二万元的合同诈骗行为,理应视为巨额诈骗犯罪,应对行为人判处三至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实行财产刑罚的附加制裁。 具体来说,这种合同诈骗罪行是指行为人为实现本人或第三方的非法占有所图,在签订和履行合同时,通过虚构事实、掩盖真相等手段对对方当事人进行欺诈,从而获得财物,且该行为达到一定金额的标准所触犯的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的追诉期从哪天算起 在对于合同诈骗罪进行法律追溯的时间限制方面,通常情况下是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而所谓“犯罪行为发生之日”,即指犯罪行为得以完全实施并符合法律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之日。然而,在涉及到连续性或持续性犯罪行为的合同诈骗犯罪事件中,追诉时效将从犯罪行为彻底终止之日起算。值得特别关注的是,针对各种类型的犯罪行为,其对应的法定最高刑决定着追诉时效的长短。举例来说,若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追诉时效便为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但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则为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至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死刑的,追诉时效则为二十年。如若在二十年后仍需对该犯罪行为进行追诉,则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核准。 公安机关已立案的合同诈骗案,满足特定条件可撤案。根据《刑法》,撤案情形包括:未发现犯罪事实;情节轻微、危害小,不构成犯罪;超过追诉时效;获特赦令免刑;犯罪嫌疑人死亡;其他无需追究刑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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