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条件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条件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罪 在解读与分析互殴事件以及正当防卫行为之间的显著差异时,我们可以从如下几个关键层面展开研究: 首先,关于其出发点与目的性问题,正当防卫的宗旨在于保卫祖国、集体全体人民的整体经济利益、自身以及他人物品生命安危,防止正在发生的危险侵权行为。 然而,互殴就如同两个人存心伤害彼此,这种行为并不是为了抵御、制止非法侵犯,更多的是偏向于对另一方进行蓄意伤害。 接着,从涉及到的法律责任这一角度来看,正当防卫是无罪且不受法律追究的,因为其本质上是对于自我防护的必要措施; 然而,互殴则涉及了双方违法的实质内容,他们可能因此面临来自行政执法机关乃至民间司法机关的法律追究,情况严重的话,还会在刑事层面遭受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正当防卫的实施者需要面对的施害者只是正在进行非法侵袭的个体,具体的防护行动都是以此为依据做出的; 而在互殴过程中,参与者均有主动攻击的意图,目标直指对手的肉体损伤。 最后,对于二者社会危害程度的评估也颇具探讨价值。 正当防卫作为一项合规行为,被广泛认为有利于保证社会治安的有序稳定。 然而,互殴却往往伴随重大的社会危险隐患,其关注重点在于故意伤害,并非自我防护。 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述,正当防卫的真正意义在于在遭遇危险侵害之际进行自我防御,有效制止非法行动; 但互殴则是双方欲有意伤害对方,此举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惕。 总之,正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什么条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鉴于申请人在寻求行政复议之际,其所承受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身份以及清晰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之特殊性,该决定必须在申请人与行政行为之间寻找利益关联之处并在期限内提交申请,而且这一申请亦需符合已确立的法律之规定,同时介于该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畴之内;另外,其他可能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不得对同一个案子予以复议或者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 行政复议申请符合下列规定的,应当予以受理: (一)有明确的申请人和符合规定的被申请人; (二)申请人与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三)有具体的行政复议请求和理由; (四)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 (五)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范围; (六)属于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机构的职责范围; (七)其他行政复议机关尚未受理同一行政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尚未受理同一主体就同一事实提起的行政诉讼。 三、什么条件可以签预售合同 在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过程中,往往需要满足如下几个核心条件:首要一点,开发商作为预售方须已经成功取得了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被视为预售行为合法进行的关键前提。其次,即将被预售的商品住房应当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要求,例如,建筑施工进度必须符合预定的标准。再次,参与交易的双方当事人都应该具备适当的民事行为能力,其表达的意愿必须真实而一致,同时,在合同正文内禁止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有违公序良俗的条款。此外,合同应具体明确地界定出房屋的各项基础信息,诸如坐落地点、建筑面积、房价款额、交房日期等等重要事项。总而言之,唯有在完全符合上述所有条件的前提之下,所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才能具备法律约束力,从而有效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 当防卫与互殴在出发点、目的、法律责任、行为对象和社会危害程度上存在显著差异。正当防卫旨在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侵害,是无罪的自我防护行为。而互殴则是双方故意伤害对方的违法行为,涉及双方责任,可能受到法律追究。因此,正确区分两者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人民安全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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