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四个要件是指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四个要件是指哪些 合同诈骗罪要求具备四项要件,首先主体必须为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皆可构成此罪。其次犯罪嫌疑人主观上需出于故意的心态,并明确表示其目的是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再次,罪行的客观层面应当是在签约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欺骗性的手段歪曲事实或掩盖真相,诱使受害人给予财产,且涉案的金额须达到一定程度。最后,该罪名所涉及到的客体为复杂性质,不仅侵犯了受害方的财产权,也对市场秩序造成了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如何成立 若要使合同诈骗罪得以成立,往往需符合以下几个重要条件:首先,主观上必须具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其次,在签署及履行相关合同时,犯人必须采取了虚构事实或掩盖真实情况等欺诈手段;最后,在上述行为的基础之上,犯人必须实际获取了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举例来说,假设某个人虚构了一个完全不存在的合作项目,然后与他人签订合同并收取了巨额的预付款项之后便消失无踪,那么他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合同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是否构成贪污罪 合同诈骗罪与贪污罪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罪行,通常情况下,合同诈骗罪并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合同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谋求非法所有财产权益为动机,在签署或履行相关合同过程中,欺骗对方当事人并获取其财物的严重违法行为。而贪污罪主要针对的是担任公职人员者,他们利用职务之便,通过侵占、盗窃、欺诈或其他非法手段,将公共财产据为己有的犯罪行为。这两类犯罪在犯罪主体、犯罪客体以及犯罪手段等多个方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诈骗罪的四个要件包括:一是主体为一般主体,个人和单位均可构成;二是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三是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四是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合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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