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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挪用资金罪股东会判刑吗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一、挪用资金罪股东会判刑吗

对于挪用资金犯罪这类情况,通常由担任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团体职务的员工所构成;

然而,若股东会的会员有参与到这种违法活动之中,且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相关构成要件,便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然而,倘若股东会的会员并未施加上述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于挪用资金犯罪这类情况,通常由担任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团体职务的员工所构成;然而,若股东会的会员有参与到这种违法活动之中,且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相关构成要件,便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然而,倘若股东会的会员并未施加上述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二、挪用资金罪是有共犯的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挪用资金罪涉及到共同犯罪的概念。

具体来说,倘若某人将资金挪用于他人使用,而得到使用之人与实施挪用行为者共谋谋划、指派或者直接参与策划了这笔款项的获取,那么他们两人都应当被视为挪用资金罪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并按此进行刑事处置。

又若在公司、企业或其他各类组织中,工作人员凭借职务之便,挪用本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或提供给他人借款,且其金额远远高于一定程度(如:

大于或等于人民币十万元),并且超过了3个月仍未予以返还;

或是虽然未满足上述条件,但是其金额偏大(例如:

在人民币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之间),有人以此将资金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者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这些人士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然而,如果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相当庞大(例如:

在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那么被告人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

如达到数额特别巨大(例如:

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的地步,那就需要面对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重后果。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的犯罪构成包含哪些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挪用资金罪属于财产类犯罪,其犯罪构成主要包括四个关键要素:第一,主体方面必须是有资格的工作人员,通常来说是指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类似的实体单位里的雇员;第二,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必须基于故意,换句话说,他们必须清楚地知道自己所挪用的资金来源于单位,并且是故意为之;第三,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对于自身资金的使用权和获益权;最后,客观方面则涉及到行为人利用其职务之便,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挪作他用,包括归个人私自私用或者借送给他人使用,以此方式来获取利润或从事非法活动。

至于挪用金额的大小,国家相关司法部门设定了明确的界线,超过则会构成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资金用途不同,在定罪判刑的力度上也存在差别。

总的来看,判定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需要全面考虑以上各个因素。

对于挪用资金犯罪这类情况,通常由担任公司、企业或是其他团体职务的员工所构成;然而,若股东会的会员有参与到这种违法活动之中,且其行为符合挪用资金罪的相关构成要件,便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然而,倘若股东会的会员并未施加上述违反法律的行为,那么他们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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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9: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