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处理不用坐牢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怎么处理不用坐牢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常用的一项强制性措施,赋予了涉案嫌疑人或者被告享有无需被监禁等候审判的权利。但要成功获得该项特权以避开服刑之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严苛的条件: 首先,必须确保自身绝不躲避司法程序; 其次,保证自身无法影响证人作证或者破坏证据; 最后,必须对整个社会不构成严重威胁。而最终能否获得法官批准适用取保候审,则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来定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工作吗 在取保候审期间是允许当事人参与工作的,然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机构制定的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在未经执行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不能擅自离开自己所在居住的城市或乡村; 若其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更,则需在24小时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 在接到传讯通知时应及时前往配合调查; 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影响证人的作证行为; 也不得销毁、篡改证据或进行串供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三、取保候审有啥限制措施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法律制度,对涉嫌犯罪的人员在羁押或逮捕之外提供了一个替代性的处理方式,即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符合一定条件时能够暂时获得人身自由。为了确保这个制度的正常运作以及保障司法公正与社会安全,所有接受取保候审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应的法规约束和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几个方面:未得到执行机关许可,不能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区域;如果住址、工作单位或通讯方式等相关信息发生改变,当事人须在二十四小时内通报给负责执行的机构;接到传唤通知后,务必尽快到达指定地点;禁止利用任何手段干扰对事件有直接责任的证人进行作证;严禁销毁、篡改证据或串通他人进行虚假陈述。对于那些违反上述规定的取保候审人员,已经缴纳保证金的,将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视情节轻重,要求其作出书面检讨,重新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甚至逮捕等更为严厉的措施。 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允许嫌疑人或被告非监禁等待审判的措施。要获得此权利,必须同时满足三个严格条件:一、案件情节轻微;二、不致危害社会;三、有固定住所和可靠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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