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有追诉期过了就无罪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强奸罪有追诉期过了就无罪了吗 通常,在正常情况之下,由于时效期限的关系,针对强奸罪的刑事指控将无法获得法律追责支持。然而,在特定的情况下,这一原则可能会有所例外。设立时效期限的主要目的在于催促司法机构及时行使他们的权利。然而,若某项犯罪的性质、情节及所引发的后果极其严重,即便时效期限已经过期,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并决定后,仍有可能对相关犯罪者实施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二、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及追诉期规定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追诉期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盗窃罪有追诉期过了就不追究了吗 盗窃罪有追诉期,一般为五年至二十年不等。追诉期过了并非绝对不追究,在以下情况下仍可能被追诉: 1.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司法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制。 3.即使超过追诉期,在法院审判阶段,被告人提出已过追诉期抗辩的,法院需审查是否存在上述不受追诉期限制的情形。 追诉期的计算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不同盗窃金额对应的追诉期可能不同。 一般情况下,强奸罪的追诉期过后,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存在特殊情况。追诉期的设定是为了督促司法机关及时行使权力,但如果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后果极其严重,即使追诉期已过,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仍可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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