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信用卡诈骗罪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根据刑法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其主要包含以下四种犯罪行为模式如下: 1.采用虚构、篡改等手段伪造或制造信用卡,或者盗用、复制、购买他人信用卡,又或者因信用卡作废而继续使用该卡片进行消费或是提取现金。 2.指在恶意透支的前提下,逾期未偿还金额超出了规定的额度范围,或者是在规定的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时还款,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没有归还欠款。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欺诈等手段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卡,并加以使用。 4.通过盗窃、收购、贩卖等方式获取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资料,并将这些信息资料非法提供给他人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信用卡诈骗罪处罚是怎么的 若涉及金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之行为,则需依法判处被告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之有期徒刑,同时课以五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下之罚金。 倘若犯罪事实特别重大ou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那么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此外还要附加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之罚金或者没收全部个人财产。 其中,下列行为被视为“涉嫌恶意透支”: (1)用户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违规使用伪造之信用卡,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明骗取得来之信用卡; (2)使用已过期、失效之信用卡的行为; (3)未经许可擅自盗用他人信用卡进行消费或者取现; (4)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任意透支超过规定限额或时间而未及时归还本金及利息。 需注意的是,持卡人在经发卡银行做出多次催收后仍旧不积极还款的情况,均属“恶意透支”范畴。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且实际使用该信用卡者,应依照刑法中第二百六十四条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量刑处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信用卡诈骗9万法院怎么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明确界定,在众多犯罪行为中,以恶意透支、套取现金较多到90,000元人民币的信用卡欺诈行径被归为“数额巨大”这一类型。针对此类案件,司法部门在进行审判过程中,将综合衡量犯罪嫌疑人为实现其不法目的所实施的严重犯罪事实、所涉及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通常而言,此类罪犯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然而,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投案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罪行或者积极退还赃款等表现良好的情节出现,则有可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的机会。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具体的判决结果将视每一起案件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您对此类问题仍存疑问,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获取更为精准且权威的法律意见与建议。 根据刑法,信用卡诈骗罪包括:1.伪造、盗用或继续使用作废信用卡进行消费或提现。2.恶意透支超过限额或逾期不还,经银行催收仍不归还。3.以欺骗手段获取并使用信用卡。4.非法获取、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供他人使用。这些行为均构成信用卡诈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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