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劳动鉴定费用由谁负责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鉴定 |
解答 |
一、工伤劳动鉴定费用由谁负责 关于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主体问题 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所产生的工伤鉴定费用应由所属雇佣单位负责承担。特别是在首次受伤就诊时,所有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费用、医学检查费用、诊断费用以及可能涉及到的鉴定专家的差旅费用等等——都应该由雇主单位负责承受。若雇主已经为其劳动者成功购买了工伤保险并且已经全额履行了保险赔偿义务,那么这些花费就应该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会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支付。在此条款中明确规定,凡申请进行工伤认定者,必须提供以下必备材料: 首先,要有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其次,要提供能够充分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即使是非正式的事实劳动关系也需要提供证据)的必要资料; 最后,像医学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书(同样地,职业病诊断鉴定报告也是必须的)。如此,即可确保工伤受害者能够依法得到合理妥善的处理和补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工伤劳动鉴定有时间要求吗 关于工伤劳动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工伤鉴定的时间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经办机构必须自接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的六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依法出具相应决定;若所涉及事项较为简单明晰,也可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审查和决定事宜;此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亦需从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之日起的六十个工作日内给出最终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进一步商讨和研究,则可适当延长三十个工作日。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三、工伤劳动鉴定谁申请 作为工伤鉴定申请的发起方或主要利益相关者,应由用人单位、劳动者或与其具有亲近关系的亲属以及工会进行申请。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有责任在事故伤害事件发生的当日(或自被医院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申请;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采取行动,那么工伤劳动者及其近亲属和工会组织有权自行在一年的期限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处的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费用通常由雇主承担,包括鉴定费、医学检查费、诊断费等。若雇主已购买工伤保险并履行赔偿义务,费用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申请者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学诊断证明等材料,确保受害者得到合理处理与补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