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解除是通知谁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要解除是通知谁 取保候审解除的通知对象是谁 当一起案件完成侦查阶段并顺利结案之后,取保候审将会被撤销,并由负责该案的公安机关亲自向当事人下达执行通知。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设定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而实际上,所有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均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百分之九十都缓刑 当犯罪分子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之后,若其满足缓刑判决的相关条件,便可依法予以缓刑判决。 此种情况需满足以下几个要求: 首先是罪责刑的均衡原则,即犯罪分子所犯下的罪行必须要处以最高刑期不超过三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次,必须考虑到犯罪行为本身的情节是否轻微以及犯罪分子是否具有悔过自新的表现。 再次,要注意审查犯罪分子是否具备潜在再犯的风险。 最后,为了保障社区安全与秩序,宣告缓刑时需要充分评估该犯罪分子所生活或工作的社区并确保其不会产生过多不利影响。 在缓刑期间,法院会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同时禁止罪犯在相应的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某些特定活动,进入特定的场所,接触特定人员,以体现法律的人性化和公正性。 但这并不意味着缓刑期间就可肆意妄为,因为若其同样被加以附加刑处罚,那么附加刑依然需要严格实行。 在此过程中,我们绝不能忽略酌定情节的重要性,比如,对于那些未满十八岁的少年、身怀六甲的孕妇以及已经年满七十五周岁的老者等等特殊群体,法院在作出缓刑判断时,往往会更加慎重地考虑缓刑的适用与否,以尽可能地维护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七十三条 【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三、取保候审后被收监坐牢几率大吗 取保候审后被收监执行实际服役的概率大小,主要取决于众多复杂而多样的因素。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性措施,并不代表着整个案情的终结。若犯罪者在此期间由于违反了相应规定,或在其后的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过程中,被发现其犯下的罪行真实可靠,证据确凿,并且可能被处以实体刑罚,那么他们便存在被重新收押入狱的潜在风险。反之,若是犯罪情节轻微,罪犯具备明显的悔过之心,无再次违法乱纪之虞,并且宣告缓刑不会对其住所地社区造成任何极其负面的影响等等,那么他们被判以缓期执行的可能性将会增加,进而避免了被收监的命运。因此,整体来说,我们需要全面深入地分析考量事例的性质特点、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及社会危害性、所具有的证据情况以及嫌犯在受审期间的表现等等多方面的因素,才能准确把握被判刑的范围和力度,进而来评估是否可能面临收监的结果。 当一起案件完成侦查阶段并顺利结案之后,取保候审将会被撤销,并由负责该案的公安机关亲自向当事人下达执行通知。取保候审制度,作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针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其设定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整整十二个月。而实际上,所有取保候审的执行工作均由公安机关全权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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