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有啥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伤害罪有啥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行为人因先前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则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致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使受害人遭受严重残疾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交通肇事罪死一人主责是否会判处缓刑 若犯案者符合缓期执行的合法条件,那么便可运用此项判决。缓期执行的限制条件主要包括:(1)罪犯在案件中被判定为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同时满足以下任意一个特定条件的,方可以宣布实施缓期执行:1.犯罪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对较低;2.证明其存在足够的悔过之心;3.预计不会再度进行任何违法乱纪行为;4.暂且宣告缓期执行对其所在社区不会产生巨大负面效果。此外,对于其余情形,如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怀孕的妇女以及已经年过古稀达到七十五岁以上的老人,如果他们同样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应当依法宣布缓期执行。《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故意伤害罪的证据有哪些种类 故意伤害罪的证据类别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物证:此种证据主要是指在现场中获得的凶器、行凶所使用的工具、甚至包括受害者衣物上残留的血迹等实物材料。 2.书证:这一类证物主要包括嫌疑人在事件发生前,向被害方发送或者接受到的具有威胁性质的信件、以及与该案有关的病历等书面材料。 3.证人证言:包括所有目睹了整个事件发生全过程并提供证词的人员,他们可以为警方提供详细而准确的信息。 4.被害人阐述:这里所提到的是受害者对受到伤害的具体经过的客观叙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于犯罪行为及其动机更深入的交代或者解释就是这种证据。 6.鉴定意见:其内容包括伤情鉴定,通过相关的技术手段来确定实际的伤害程度。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例如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得出的结果记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案发期间的监控录像、电话录音、社交软件中的聊天记录等等。 以上各种类型的证据需要在相互呼应、互相印证的基础上构成一个完整且有效的证据链,从而以便于证明犯罪嫌疑人存在故意伤害的事实。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行为人因先前的故意伤害犯罪行为导致受害人重伤,则应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致人死亡或采用极端残忍手段使受害人遭受严重残疾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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