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欺诈的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欺诈的认定是什么 关于劳动合同欺诈之判定,主要是指某一方当事人蓄意向另一方当事人披露不实情况,或刻意掩盖真实情况,从而诱导对方当事人产生误解并签订了劳动合同。例如,在学历背景、工作经验以及职业资格等方面提供虚假信息。常见的欺诈行为还包括抬高工作岗位薪酬与福利待遇,或是隐匿工作环境中潜在的危害等等。当雇佣方利用这些欺骗伎俩使得劳工在无法得知真实情况下签订了劳动合同时,劳工有权主张该份劳动合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劳动合同欺诈的认定条件包括什么 劳动合同欺诈界定需满足:一方故意传递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诱导对方误判签订;欺诈内容须关联合同核心条款,如夸大岗位、环境、薪资或隐瞒公司风险;同时,劳动者亦可能伪造学历、履历等参与欺诈,以获取不当就业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劳动合同欺诈的认定有哪些情形 劳动合同欺诈成立,主要包括:雇主故意隐瞒关键事实,如危害健康的工作环境;提供虚假合同信息,如薪酬和工作内容;伪造劳动合同相关文件。劳动者若提供不实个人信息,也可能构成欺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欺诈指当事人故意披露不实或掩盖真实情况,诱导对方误解并签约。如虚报学历、经验、资格,夸大薪酬福利,隐瞒工作危害等。劳工在未知真相下签约,可主张合同无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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