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可以保全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一、交通肇事罪可以保全吗 通常而言,交通肇事罪并不适合采取保全措施,这主要是因为保全属于针对财产权益的防护手段,而交通肇事罪则涉及对人身自由的侵犯与刑事责任的承担。在刑事法律程序中,更为常见的处置方式为取保候审,即犯罪嫌疑人为取得继续进行司法审判的资格,必须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担保人,在此期间内,他们能够在不妨碍案件审理工作进展的前提下,享有一定程度上的人身自由。然而,是否采纳取保候审的方案,需要由法院或检察院根据具体案情来作出最终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交通肇事罪立案需要什么条件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问题上,其立案条件主要分为四个板块: 首先是从主体资格条件来看,必须由年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为犯罪主体。 其次是涉及侵害客体的问题,交通肇事罪所侵害的客体应当是正常状态下的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再者,从主观心态角度分析,交通肇事罪属于过于自信或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最后就是从客观行为表现来看,行为人必须因违规操作导致交通事故并且符合一定的加重情节。 具体来说: 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名以上人员严重伤害,承担起事故当中的全部或主要责任,同时又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都将被视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并依法予以惩处: (一)饮酒之后或者使用麻醉剂之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未取得驾驶资质而擅自驾驶机动车辆; (三)明知汽车安全设备不齐全或者安全机制存在故障却仍然驾驶该车上路; (四)明知道汽车牌照不合法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期限仍冒险上路行驶; (五)有严重超载驾驶的违法行为; (六)为了逃避法网追责而出逃于事故现场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交通肇事罪没有赔偿法院怎么判 涉及到交通肇事罪的审理过程中,倘若被告未能对受害方进行妥善赔偿,那么,在法官作出判刑决定之时,将会综合多种复杂且多面性的因素来权衡考虑。首先,交通肇事罪本身所涉及的情节严重性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其中包括了事故所导致的人员伤亡状况以及事故责任的明确界定等等。在被告未能履行赔偿义务的情况下,往往会被视为其对于自身罪行的认识和悔过表现不够诚恳。若是犯罪情节相对轻微,那么被告可能面临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然而,如果犯罪行为极其恶劣,例如导致多人死亡、重伤,或者存在逃逸等严重情节,那么被告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法院的判决结果并不仅限于赔偿这一单一因素,同时也会充分考虑被告人是否有自首、坦白、初次犯罪还是偶然犯罪等各种情节。总而言之,尽管未能赔偿可能会导致刑期的加重,但是最终的判决仍需根据整个事例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全面的评估与判断。 交通肇事罪不适合保全措施,因保全针对财产权益,而交通肇事罪涉及人身自由与刑事责任。取保候审是更常见的处置方式,犯罪嫌疑人需支付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以取得继续司法审判资格,同时享有一定人身自由。是否采纳取保候审由法院或检察院根据案情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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