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权能否转让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继承权能否转让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权并无转让之可能。实际上,继承权作为一种建立在特殊亲属身份基础之上的权益形式,具备浓厚的人身专属色彩。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后,合法继承人将会依法继承其遗留资产,这属于国家法律所赋予继承人的法定权利,无法如同普通财产权益那般进行自由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二、继承权能否被他人代为行使 继承权一般不能被他人代为行使。继承权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享有的法定权利,只能由享有继承权的本人亲自行使。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其他继承人可以代为接受放弃的部分遗产。但这种代为行使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继承人的真实意愿,且需经过法定程序。 总之,通常情况下,继承权应由继承人本人行使,他人不得代为行使。但在特定情形下,经合法程序和符合条件时,可由他人代为处理部分相关事宜。 三、继承权可否通过遗嘱转让 继承权原则上不可通过遗嘱转让。继承权是基于特定亲属关系而享有的法定权利,遗嘱主要是对个人财产的处分。 然而,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遗嘱可以对继承份额等进行安排。例如,遗嘱可以指定某一继承人继承较多份额的财产,而其他继承人继承较少份额或部分财产。 但不能将继承权本身转让给他人,即不能让非法定继承人通过遗嘱获得原本属于特定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总之,遗嘱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财产的继承进行安排,但不能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资格和继承权的归属。 继承权不能转让。继承权是基于特定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权利,具有人身专属性。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依法取得遗产,这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的权利,不能像普通财产权利那样进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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