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
遴选是公务员队伍内部竞争性的转任和选拔方式,是在公务员队伍中“二次择优”的一项制度创新。遴选通过建立起纵向跨机关层级、横向跨部门(系统)的纵横交错式选人用人渠道,对实现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中的领导来自基层、干部出于基层,优化公务员队伍的结构有重要作用,是从干部结构上保证党政领导机关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战略举措。
问题 | 公务员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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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任的程序转任是一种行政行为,基本程序是:行政机关要求国家公务员转任时,必须提前一定时间告知当事人转任意向,说明拟任职务的具体情况,并征求国家公务员本人的意见;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免机关解除原职务,由新单位任免机关办理任职手续。个人申请转任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理由和拟转任单位,交任免机关审批。 二、转任的区别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到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的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三、转任的必备条件一是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调动。只有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的人才能通过转任方式转换到另一工作职位上。 二是符合回避规定,即国家公务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 的配偶及儿女的配偶的父母)关系,不得通过转任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行政首长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 导职务的机关从监察、审计、人事、财力工作。 三是符合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资格和条件。国家行政机关实行职位分类制度,根据职位分类,设置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和级 别。转任是一种内部流动制度,可跨地区、跨部门流动。由于每个职务都具有不同的特点,对任职人员有特定的条件,因此,必须具备拟转任职务所要求的任职资 格。这是保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连续性的必要条件。 四是必须有编制空额和职位空缺。也就是说,行政机关接受转任国家公务员,必须在编制员额限制内,同时还要符合该单位领导职位和非领导职位结构的要求等。 五是具有正当理由。如国家行政机关工作需要;国家行政机关机构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和职数;本人难以胜任现任职位如专业知识欠缺;解决个人生活困难(如夫妻两地分居、照顾父母等)等。无正当理由不得转任。 公务员转任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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