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外执行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监外执行是怎么样的 刑事司法中的“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法定特殊情况不适合在狱中服刑,依法在狱外执行刑罚,如患重病需保外就医、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等。期间罪犯要守法,由社区矫正机构监管。不满足条件非法获取或违规,可能被重新收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监外执行】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缓刑和监外执行有何区别? 缓刑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间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缓刑考验期内若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暂时采取不予关押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不同,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适用于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等情形的罪犯。决定机关不同,缓刑由法院作出;监外执行一般由交付执行的法院决定。考验期限不同,缓刑有明确的考验期;监外执行无固定考验期。执行场所不同,缓刑在社区等场所;监外执行主要在监外特定场所。 三、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监外执行的申请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且经省级人民政府指定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其二,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其三,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申请时需由罪犯及其家属或者辩护人向执行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执行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对罪犯的身体状况等进行评估。如果符合条件,经批准后可予以监外执行。但需注意,监外执行并非无条件适用,执行机关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审批和监管,以确保法律的公正和社会的安全。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定的特殊情况,不宜在监狱或看守所内执行刑罚,而依法在监外执行刑罚的一种制度。比如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监外执行期间,罪犯要遵守相关规定,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但如果罪犯不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而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监外执行,或者在监外执行期间违反规定,都可能被收监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