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判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划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交警判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怎么划分 在交通事件中,当交管部门判定主要责任与次要责任时,他们往往会综合考虑各相关方在事故中所犯错误的行为对事故的发生所起的影响,以及这些错误的严重程度。例如,如果一方的违规行为对导致事故发生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力,那么他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主导责任方;反之,如果另一方的过失相对较小,则其可能被视为次要责任方。一般而言,主要责任方需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在60%至90%之间,而次要责任方则需承担的责任比例在10%至40%之间。 然而,具体的责任比例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二、交警判同等责任和无责该如何处理 若交警判定同等责任,意味着双方在事故中所承担的责任比例相同,各自承担相应的损失。例如,双方的车辆损失均由各自的保险公司按比例赔付,自身超出保险赔付范围的部分,由自己承担。 若判定无责,无责方的车辆损失通常由有责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无责赔付限额内进行赔付,有责方自身损失则按责任比例由自身保险公司和对方保险公司按规定赔付。 在处理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各自的保险公司,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定损等工作。同时,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事故现场照片、交通警察的事故认定书等,以便后续理赔时使用。若双方对责任认定或理赔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交通事故中无责方如何索赔? 在交通事故中,无责方索赔通常可通过以下途径。首先,可向己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请求在无责赔付限额内赔偿己方的财产损失,一般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其次,对于己方的人身伤亡损失,可由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无责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无责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内予以赔偿。若对方未购买交强险或交强险不足以赔偿,无责方可就超出部分向对方车主或实际侵权人索赔。无责方需保留好相关的事故证据,如照片、交警事故认定书等,以便后续索赔时使用。同时,要注意索赔的时效,一般为三年,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在交通责任判定中,交管部门综合考量各方过错对事故的影响及严重程度。决定性违规者常为主责方,责任60%-90%;过失较小者次之,责任10%-40%。具体比例依实际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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