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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要式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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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是不拘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行为的形式,只要该行为意思表示合法,行为即可生效。

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应该包括意思形式的自由,按照自己行为、自己责任的原则,法律很少再干预当事人的行为方式,只在个人行使权利涉及他人义务、公共利益或重大民生事务时,才要求民事法律行为必须以要式方式进行。即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为要式,须有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为限,否则为不要式。

不要式行为相关词条

  • 负担行为

    指使一个人相对于另一个人或若干人承担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义务的法律行为。负担行为的首要义务是确立某种给付义务,产生某种债务关系,故又称债权行为。

  • 要式行为

    要式行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形式或履行一定程序才能成立的行为,如:票据行为就是法定要式行为。

  • 有因行为

    有因行为是指进行财产给予的原因属于该法律行为的组成部分,即法律行为与进行财产机遇的原因在法律上相互结合、不可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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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5:0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