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人与欠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款人与欠款人的区别是什么 在金融领域中,借款人又称贷款人,即筹备从第三方处获取资金的人士;而欠款人则是指对他人承担尚未清偿的负债责任之当事人,该类负债可能源于多种情景和原因,并不仅仅限于通过借款方式所得。概括而言,借款人的主要角色在于积极寻求资金支持,而欠款人背负的欠债原因可能更加多样化,不只是由于借贷行为所引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与欠款人的差异是什么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主要是指基于借款合同向出借人借款的一方,其负有按照合同约定使用借款并按时还款的义务。 欠款人通常是指对他人负有债务,未履行还款义务的主体。在借款合同情境下,欠款人可能是借款人未按时还款而形成欠款的情况,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对出借人负有债务的人。 简单来说,借款人一定是欠款人,因为其借了款未还而成为欠款方;但欠款人不一定是借款人,可能是因其他交易或事项产生债务而欠款。例如,一方因侵权行为需向另一方赔偿,此时该方为欠款人,但并非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 三、借款人与担保人在法律上有何不同? 借款人是向出借人借款的主体,需承担还款义务,若到期未还款,出借人可向其主张还款及违约责任。担保人则是为借款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一方,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担保下,只有在借款人经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担保人才承担担保责任;连带担保中,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担保人在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借款人追偿。在法律关系上,借款人是债务的原始承担者,担保人是为借款债务提供额外保障的主体,二者在债务清偿顺序等方面存在差异,以保障债权的实现。 在金融领域,借款人指寻求从第三方获取资金者,亦称贷款人;欠款人则指负有未清偿债务的个人或实体,债务来源多样,不限于借贷。简言之,借款人主动求资,欠款人债务成因更为广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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