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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强奸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么
分类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解答

一、强奸罪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么

在强奸案件中,是否有权申请法律援助?

在触犯强奸罪行的情况下,即使家庭状况无法承担聘请律师所需费用,也仍有权获得法律援助服务。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所规范的内容,在任何刑事诉讼程序当中,犯罪嫌疑人均可在首次受警方讯问或遭实施强制性措施之后,倘若由于经济上的困窘问题而未能聘请到律师,那么这些公民便可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在涉及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只要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形,就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援助申请:

首先是犯罪嫌疑人在首次接受警方讯问或遭受强制性措施之后,由于经济上的困窘问题而未能聘请到律师;

其次是公诉案件中的被害者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自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之日起,若同样因为经济上的困窘问题而未能委托诉讼代理人;

最后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之日起,若同样因为经济上的困窘问题而未能委托诉讼代理人。《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一条

刑事诉讼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二)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三)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二、强奸罪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吗

若被告方提出索取精神损失赔偿的请求,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通常会予以驳回。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受害者可选择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此时所要求的赔偿便并非纯粹意义上的精神损失赔偿。

精神损害,指的是自然人因人身权益受到侵犯后,遭受的精神痛苦记忆、肉体疼痛感受及其他可能导致精神状态严重异常变化之种种情形。《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

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刑事司法解释已有规定的以外,适用民事法律的有关规定。

三、强奸罪可以要求公安撤销吗

通常情况下,对于已立案的强奸案,无法单方面请求公安局予以取消。强奸罪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而公安局立案则是根据初步掌握的证据及相关法律条文。除非具备充足且确凿的事实,用以证明该案确实出现了重大误判情形如误解澄清、伪造证据得到证实等极端状况,并且必须经过严谨全面的法律程序审批,方可进行事例取消。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类事件极少发生。若被判定属于强奸犯罪行径,那么司法机构将会依据严格依法执行的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的道德秩序。

在强奸案件中,即使无力承担律师费用,也有权申请法律援助。依据我国法律,犯罪嫌疑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自诉案件自诉人,若因经济困难无法聘请律师或代理人,均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这是保障公民在刑事诉讼中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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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9: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