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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可以离开住所地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取保候审可以离开住所地吗

取保候审期间能否离开居住地?

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之后,被取保者是允许离开所在地区的,然而在此前提下,若需离开其最初选定的或所居住的市或县的地域范围,则必须得到实施权力的机关——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的明确许可方可成行。

其次,若取保之人擅自离境,且此前已缴纳了保证金的情况下,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将被执行机关依法没收;

再者,执法机关有权选择其中之一,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书面悔过,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担保人,或者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甚至对其实施逮捕等严厉手段。《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具体享有哪些权利

取保候审,即通常所说的保释制度,通常适用于刑事案件涉嫌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特定阶段,旨在保护其人身安全,同时因尚未实际被拘禁而便于其接受司法程序的处理。

这种刑事强制措施,通过要求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预交保证金,并签署保证文书,确保嫌疑人能够按时参与到后续流程中来,从而保障刑事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

关于保证人的权益,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并无具体明确的条款规定,然而赠之以义务规定,即一方面需监督被保证人严格遵守第七十一条中的相关要求;

另一方面则需及时发现并报告被保证人可能或已经实施了该法规中所禁止的行为。

若果真出现被保证人行事违规,且保证人未能尽到其担保义务,将面临一定的惩罚,其中包括罚金甚至可能触犯刑律,遭受刑法制裁。《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多久可以出境

在我国进行的取保候审程序中,往往会禁止被告人在这一期间内离境。取保候审乃是法律所赋予的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核心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在审判前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因此,被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包括但不仅限于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城市或县城等具体要求。

当取保候审期满,且案情已然明朗,例如诉讼被取消或被告人被不起诉、判被告无罪或者已执行完刑事处罚等特殊情况发生时,若未存有任何限制离境的原因,那么他们才有资格提出申请离开本国。值得特别提醒的是,至于是否能够顺利离境及什么时候能够离开,终究要视乎事例的实质进展及相关部门的审批进程而定。

总而言之,在接受取保候审阶段,被告人务必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全力配合我国司法部门的各项工作,为自己未来的辩护和权益争取机会。

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者可离开居住地,但离开原居住地需获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许可。擅自离境且已缴保证金者,保证金或被没收。执法机关可采取书面悔过、重缴保证金、提供担保人、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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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6:3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