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累犯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累犯怎么判 针对累犯在获得取保候审之后,法院在作出判决时会依据其所犯下的罪行的性质、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累犯的特殊身份等综合因素,以确决定出合理公平的刑事惩罚措施。值得注意的是,累犯通常都会遭受较严重的法律制裁,然而,具体的刑期还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状况进行评估和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之后,如果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那么就构成了累犯,应当受到从重处罚,但这并不包括过失犯罪以及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u3000u3000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二、取保候审适用的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取保候审所适应的具体条件规定:首先,应当满足被判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及独立执行附加刑等情形之一; 其次,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能够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或潜在危害; 第三,针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难以自理以及孕妇和正在哺乳期的女性而言,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至于对社会形成潜在风险,也可以进行此种方式; 最后,对于羁押期限已经结束且案件仍未结案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应该适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一年后案件没有结束怎么办理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最长有效期限通常被限制在一年内。然而,若该期限届满后,所涉案情尚未完全解决,一般而言,相应的处理途径将如下所示:首先,若公安机关认定现行情况下仍然具备一定程度上的侦查必要性,可能会启动程序变更相应的强制措施,例如转变为更为严格的监视居住等。其次,若是事例已经完成所有必要的侦查步骤并且宣告终结,则相关事例材料将会自动转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阶段。经过检察院内专门部门的详细审核研究之后,若判断出仍有必要持续进行办理,他们可能会再次为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或者采纳其他更具强制性的措施;反之,假如判定被告人不符合提起公诉所需满足的各类条件,那么检察院有权利做出不起诉裁决。在此期间,被告人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关的各项工作,确保个人联系方式始终保持畅通无阻,同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倘若对于自身权益方面存在任何疑虑或困惑,可以随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与指导,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针对累犯在取保候审后,法院会综合考虑罪行性质、情节严重性及累犯身份,决定合理的刑事惩罚。累犯通常面临较重的法律制裁,但具体刑期需依案件实际评估。《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有期徒刑以上罪行,构成累犯,应从重处罚,但过失犯罪和未满十八周岁犯罪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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