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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局可以强制执行要回工资吗
分类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解答

一、劳动局可以强制执行要回工资吗

劳动局能否依法执行,成功追回劳动者工资

您有权向公司索回拖欠的款项,若由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深入调查并证实用人单位存在侵权行为,他们有权力作出相关行政裁决,要求其立即补发工资或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若用人单位未能遵循上述裁定,劳动监察大队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裁决内容。无论企业是否选择履行裁决义务,您均可在未来依据该裁决书提起仲裁或诉讼,以确保裁定具备法律执行力。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二、劳动局可以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吗

如您需要治疗此类疾病,可前往专业医疗机构咨询相关信息。

按照惯例,劳动者欲补领解除劳动合同凭证,则最好返回原就职企业进行办理。

但若您无法亲自前往,也可尝试经由原公司协助或向本地劳动部门的服务窗口提出此类需求。

特别提醒的是,用人单位有义务在与劳动者进行劳动关系解除后出具书面证据,以便于劳动者本人及时办理相应人事档案及社保转移事宜。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此规定操作,使劳动者遭受损失,他们将负有赔偿责任。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需提供书面证明文件,并应在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员工档案及社会保险关系的转接手续。

同时,对于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件,用人单位有责任妥善保管至少二年时间,以备今后查询使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劳动局可以仲裁吗法院怎么判

现今所谓的“劳动局”一般更为精确的称谓应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而该机构下辖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则具备裁定劳动争议纠纷的职责。值得一提的是,劳动仲裁乃是处理劳动争议之前必不可少的环节。若劳动仲裁结果公布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裁决持有异议,均有权提起诉讼至人民法院。在法院审理具体劳动争议事例之时,他们将会根据争议双方所提交的各种证据材料、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情来进行评审和裁判。判决结果的评估因素主要包含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劳动者的实际工作表现、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等等。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对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拖欠员工薪资、是否未依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等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在此基础上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劳动局能依法执行,助劳动者追回工资。经劳动监察大队调查,若证实公司有侵权行为,可作出行政裁决,要求补发工资或支付补偿。若公司不遵循裁决,劳动局可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无论公司是否履行,劳动者可依据裁决书提起仲裁或诉讼,确保裁定具有法律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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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23:2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