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范文: 张××,男,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李××,女,19××年X月X日出生,住址:XX省XX市××××××,身份证号码:××××××××××××××××。 我俩于XX年X月X日注册登记结婚。婚后由于双方各自支配自己的收入,各买各自所需的物品,为了免除以后可能产生的纠纷,经夫妻双方协商,就结婚之日起至签订之日止婚姻存续期内各自所买的财产作如下协议: 一、××年X月年购得位于XX市××区××××住房一套(房屋处于李××所在工作单位内),房产证号:长房权证××字第××××号,×室×厅,×平方米,为李××单独购买,房屋产权归李××单独所有,张××无任何所有权利。 二、将来王××父母去逝后所留财产,归王××单独所有。 三、婚姻存续期内双方独立支配自己的收入,如一方有必要理由需要向另一方借钱,债务方应立借条为凭。所借款项,必须在婚姻存续期内偿还给对方。 四、婚姻存续期内一方对外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属一方个人行为,由当事人一人负责偿还,另一方不承担责任。 五、本协议内容适用于婚姻存续期内签订之日后的行为。 六、签订之日后婚姻存续期内所购财产,以支付价款一方为所有人。如 属共同购买,双方另作协议。 七、本协议生效后,如发生违约,则由违约一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离婚协议不公证有效吗? 离婚协议一旦公证,那么它的真实合法性就得到了法律的认可。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自行更改的或者重新议定的离婚协议书不能对抗已经公证生效的离婚协议书。但是,如果一方不同意更改的,反悔的一方如果坚持要变更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否更改由人民法院决定。需要注意的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只是对双方签订离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公证的形式确认下来,并不具有直接的执行力。离婚协议书必须在离婚生效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财产归属的协议模板是经过法律程序的严格制定的,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确认和肯定,双方通过协商达成的离婚协议没有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的,不具有法律效果。离婚协议经过公证后,其合法性才得到法律认可,受法律保护。公证后的离婚协议被一方私自更改具体的条款的,在庭审阶段,法院是不予认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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