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人犯罪没收财产合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未成年人犯罪没收财产合法吗 未成年人犯罪,财产没收的合法性问题 针对未成年犯罪案件,法庭往往会依据刑法的相关条款采取财产刑予以判决。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我国刑法总则及各分则并无特殊规定,将财产刑排除在青少年罪犯之外,但在实际审判过程中,由于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多表现为侵犯财产权益的违法犯罪,故法院多数情况下会参照刑法分则对其处以罚金惩罚。在某些特定地区,罚金甚至被视为决定是否执行严格的自由刑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 截至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罪犯无个人财产且缺乏独立的经济支持,因此从实施财产刑的角度考虑,他们并不适合这种惩戒方式。然而,对于那些必须附加或单独处以财产刑的青少年罪犯而言,只要他拥有独立财产便可实施相应的法律制裁,且并不因为其未成年身份而存在差异性待遇。 《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二、未成年人犯罪会留案底吗 1、在通常情况之下,担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年满十六岁;然而,在某些特定状况下,即使未满十六岁的未成年人同样可能须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于年满十六岁的个体而言,一旦涉嫌犯罪行为,应当负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对于那些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且未满十六周岁的个体来说,若他们实施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导致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罪行,亦应受到刑事惩罚。 3、至于十二至十四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如果属于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行,并造成人员死亡或采取极端残忍手段使他人遭受重伤导致严重残疾,情节极其恶劣,并且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核准,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对于按照上述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应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年龄不满十八岁者,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他们从宽或是减轻的处罚措施。 当涉及到因不满十六周岁而不得接受刑事审判的情况,司法机关将会命令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对这些孩子进行严格约束性教育;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强制性的特殊矫治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判 针对未成年罪犯的判决,主要是根据其所涉嫌的犯罪行为、性质及其严重性,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进行全方位的衡量与权衡。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和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均应独立承担刑事责任;而对于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涉嫌构成诸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等重大恶性犯罪的,也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此外,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在接受司法审判时,司法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殊性以及其未来的成长需求,并采取宽大处理的政策,即结合其年龄和罪行的轻重程度,适用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原则。值得强调的是,司法机关在审判过程中要始终秉持以教育感化为主导,惩罚为辅助手段的原则,积极为青少年罪犯们创造改正错误、重新做人的机会。 未成年人犯罪时,法庭可能依据刑法判处财产刑。尽管法律未特别规定青少年不受财产刑,但因其犯罪多涉及财产,法院常处以罚金。在某些地区,罚金影响自由刑的判决。但多数青少年罪犯无个人财产,不适合此罚。然而,对需附加或单独财产刑的青少年,只要其有独立财产,便可执行,不受未成年身份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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