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可以起诉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受理范围 |
解答 |
一、没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可以起诉吗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对于原告提起诉讼所应具备条件的严格规定,其要求被告确实清晰可辨识,即要求提供具体至居民身份证所载明的特定信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绝大部分情况下都会被要求提供准确而全面的被告身份信息,若未能达到此要求,则极可能无法引起法院的重视,从而导致案件难以立案。 当起诉方遭遇此类困境时,他们既可自行搜集被告身份资料以获得明确的被告信息,亦可委托律师代表他们完成这项任务。当然,最为直接有效的方式便是向法院申请开具补充/修正材料通知书或调查令,然后持由法院颁发的这一许可文件前往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进行信息查询和搜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可以起诉对方吗 在未掌握有关一方当事人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号时,这并不会对您向有关机构进行法律诉讼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事实上,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所作出严格规范,只有满足以下几个关键性条件才能成功提起有效的法律诉讼: 首先,您需要证明自己就是此次法律纠纷中的直接利益相关者,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形式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社会团体都可以具备该项资格; 其次,您还需指明诉讼的主要被告人,且需有确切的证据支持案件事实以及合理化的请求主张; 再次,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您所提出的诉讼请求须属于人民法院有权审理的范围,且须由受理您诉讼的那家法院具有该案件的实际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没有对方的身份可以起诉对方吗 在法律实践中,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若涉及到民事争议,其起诉的唯一要求是必需确定适格的被告对象。在此过程中,起诉书需详细注明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其姓名、性别状况、从事的职业以及居住地等具体位置信息,但并不强制性要求提供被告的身份证号码。在法院受理案件并进行立案审核的环节中,无法仅凭缺乏被告身份证号码这一理由就放弃立案。一旦成功立案之后,原告本人或者授权的律师团队都有权向法院申请调取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寻求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协助来完成此项任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无对方身份证信息,通常难以进行诉讼。我国《民事诉讼法》要求原告提供明确的被告身份信息。若无法提供,法院可能不予立案。此时,原告可自行搜集或委托律师获取被告信息,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查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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