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诈骗罪是否有必要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合同诈骗罪是否有必要 探讨合同诈骗罪存在的必要性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对象在于对他人民事财产所有权以及国家有关合同方面的管理制度进行侵犯,也就是说在合同诈骗罪中所提到的“合同”必须能够反映出一定程度的市场规范秩序。对于那些与市场规范秩序无关或者并未受到市场调控影响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例如仅仅有赠予而无交换性质的合同、涉及到婚姻、监护关系的协议,以及受到劳动法规、行政法律调整范围内的劳动合同、行政合同等等,这些通常来说都不能被视作是合同诈骗犯罪中涵盖的合同类型。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凡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自然人,将受到下列惩处: 若涉案金额在法律标准之下,则须接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会面临罚金的处罚; 若犯罪情节严重,且涉案金额比较庞大,则需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承担罚金的处罚; 若涉及的事项极为恶劣,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极具严重性,可能会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得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当单位发生类似合同诈骗等违法行为时,有关部门将会裁定罚没该单位一定量的金钱,而对于那些对此次事件负有主要责任的领导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将按照上述原则进行相应处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法律规定 合同诈骗罪,即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在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诈手法,获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者,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法律规定,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处以罚金;如涉及数额巨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形时,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罚金刑罚;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或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则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的严厉惩罚。 值得注意的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标准,会因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而有所区别。 在对合同诈骗罪进行判定时,需要全面考量行为人的主观蓄意、客观行为及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失。 在司法实操层面,常见的合同诈骗方式包括编造虚假的合同主体信息、夸大合同标的价值、伪造虚假担保文件等等。 合同诈骗罪对于保护民事财产所有权及合同管理制度至关重要。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体现市场规范秩序。不涉及市场调控的“合同”或“协议”,如赠予合同、婚姻、监护协议,以及受劳动法规、行政法律调整的合同,通常不属于合同诈骗罪的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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