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一般多久可以见到人家家人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一般多久可以见到人家家人 在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无法探望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然而,当犯罪嫌疑人遭受拘留,公安部门将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相关亲属知晓该信息。在案件的侦查阶段,仅有辩护律师拥有合法资格去探访并与犯罪嫌疑人进行交谈。直至案子经过审判并且其判决结果正式生效之后,家属方能得以见面沟通。依据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一般定为37天,若公安机构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实施逮捕,他们将会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批准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人的会见权与通信权】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面提到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办案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依据相关法规条例,拘留行动需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 当公安机关办理案件的人员认定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拘留时,应该向公安机关负责人提交一份名为《呈请拘留报告书》的文件,详尽地阐述有关犯罪嫌疑人的信息以及拘留的具体原因。 接着,此报告书需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并批准签署,方能发出拘留令。 另一方面,若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则按照程序,由办案人员初步拟定意见,经部门负责人仔细审核,最后由检察院院长做出裁决,再交由公安机关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第八十三条明确规定了在异地实施拘留或逮捕行动时,需事先通知被拘留或逮捕人所在的公安机关,而被拘留或逮捕人员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给予积极协助及配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三、刑事拘留是不是代表有罪了 刑事拘留并非等同于罪犯确立无疑。实际上,刑事拘留乃是一项严格的刑事司法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畅运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事诉讼框架内,对某一行为是否对社会造成危害做出准确判断需要通过法院进行全面公正的审判,并根据充足且明确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审理判定。然而,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涉案人员一定犯下了特定的罪行。这个举措仅代表着相关的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认为嫌疑人有极大的可能性触及了犯罪的红线,而这仅仅作为前期调查工作中的一个环节,并无法由此断言嫌疑人必然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后续的调查取证、审查起诉和法庭庭审等程序中,倘若发现证据确实不足,甚至事件的情节与犯罪的构成要件存在显著出入,嫌疑人也有可能得到无罪开释的裁决。 在刑拘期间,家属不能探望被拘嫌疑人。但公安部门需在24小时内通知家属。侦查阶段,仅辩护律师可探访交谈。判决生效后,家属可会面。刑事拘留最长37天,如公安认为需逮捕,将向检察院申请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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