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怎么解决 |
分类 |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
解答 |
一、公司破产怎么解决 面对企业破产后的繁琐法律程序,我们需要首先了解的是,当企业到达无法支撑其正常运营阶段时,应该依法向当地法院递交破产申请。一旦法院收到该申请并予以正式受理之后,便会指派经验丰富且具有专业知识的代理人接手管理整个企业。而在这场破产程序中,我们还需进行债权申报以及对这些申报进行严格的审核工作,同时对企业的所有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算,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优先级进行债务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破产怎么办 当面临企业破产、劳动合约提前解除的困境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该补偿的具体金额将根据劳动者在当前公司服务期限的长短来决定,具体而言,即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一定比例的薪酬作为经济补偿,此比例为一个月的工资收入。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形,则按照一整年来计算补偿金额; 而对于工作少于六个月的情况,将给予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破产怎么结算的 企业破产后的结算工作,通常需要经历如下几个步骤:首先,要求向当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其次,由法院指派专门的破产管理人,主要职责为接手管理企业的各类资产以及账目;接着,对企业所有的财产,进行精算及处理,以满足支付破产程序所需的各项开支(如律师费、审计费),向员工支付拖欠的工资、社保费用以及法定补偿金,清偿社会公益部门在税收上的欠款,以及其他普通债权人的债权等等;而后,依照法定顺序进行破产分配。在此过程中,务必要遵循相关的法律规定,以保障一切流程公开透明且遵守法律规范。值得特别提醒的是,具体到某个案件中的结算流程,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别以及特殊情况的出现,导致存在细节性的差异。 面对企业破产,首先需向当地法院递交破产申请。法院受理后,将指派专业代理人管理企业。随后,进行债权申报与审核,全面清算企业资产,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优先级进行债务偿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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