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一般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分类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赔偿
解答

一、一般医疗事故赔偿多少

医疗事故的一般赔偿金额为何

关于医疗事故的赔偿规定如下:

1.医疗费、交通费等具体金额,均需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依据进行计算;

2.误工费通常以因事故而导致的实际工资收入减少为准计算;

3.对于受害方的被抚养人生活费,应以其所在户籍或居住地的居民最底线的贫困保障标准为依据予以核算;

4.医疗事故的其他各项赔偿标准可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一般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谁承担

依据我国现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之第十四条规定,对于要求由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人或者当事人,必须按规定履行缴纳鉴定费用的义务。

同时,该办法的第十五条也明确指出,若双方当事人共同选择委托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则应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并预先缴纳相应的鉴定费用。

而在卫生行政部门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任务移交给相关单位进行时,同样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事先承担鉴定费用。

最后,如果经过鉴定被确认为医疗事故,那么鉴定费用将由医疗机构承担;

反之,若鉴定结果显示并非医疗事故,则鉴定费用将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负责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三、一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万

医疗事故的赔偿金并无固定的标准价值。

其具体金额确实定得依靠众多因素的综合分析判断。

首要步骤是审视医疗事故的级别程度,这将直接影响着赔偿金的总额度。

其次,需要斟酌患者的伤残程度、后期康复治疗所需费用以及因治疗而导致的务工损失等多种因素。

此外,还应算入病人及其陪护人员的旅途交通、住宿等额外开销。

实际赔偿项目涵盖了医药费、误工费、医院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人员工资、疾病致残生活津贴、残疾辅助仪器费用、丧葬费、扶养亲属生活费、往来交通与住宿费用等等。

总的来说,医疗事故的赔偿必须依据每个事例的具体情形,通过严谨细致的分析和核查得出,从数万元至数十万乃至更高的数额都有可能。

最终的确切数字需参考详尽的证据资料和法律法规进行精确计算。

医疗事故赔偿金额包括: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交通费等;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被抚养人生活费,按户籍或居住地最低贫困保障标准核算;其他赔偿标准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5 15:4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