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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刑后律师还能去会见吗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解答

一、判刑后律师还能去会见吗

在经过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接受法定的刑罚处置之后,辩护律师仍然拥有进行会面交流的权利。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第三十九条明确指出,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辩护律师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服务;而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时,辩护律师则有机会查阅、摘录、复制案件的全部卷宗资料,并能够与被告人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及书信往来,以此来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因此,即便已经被判定有罪,辩护律师依然可以与被告人进行会面,深入了解他们的具体状况,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面提到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判刑后律师能去看守所会见吗

关于判决书下达后能否进行会见这一问题,因具体情况而异。

原则上,对于尚未生效的一审刑事判决书,其辩护律师在收到之日起有权前往看守所会见被告人。

在进行会见时,律师可与被告人沟通,了解其对判决结果是否存在异议以及是否有意愿提起上诉等事宜。

直到判决书送达结束十日后,被告人仍未提出上诉,那么该判决即告生效。

在此期间内,如被告人被判罚入狱服刑,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移送至专门的监狱;

若被告人无需入狱服刑,而是留在看守所执行刑期,家属亦可依照监狱规定的时间段前往探视。

然而,一旦涉及到二审刑事判决书的送达问题,由于二审的性质为最终审理结论,一经送达便立即生效。

因此,当二审判决书下发且送达完毕之际,二审法庭的审判阶段即告终止,辩护律师也就无法再次进入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了。

同样地,在此情形下,若被告人被判定须入狱服刑,相关部门将会按照法律法规将其转移至特定的监狱;

若被告人不用入狱服刑,家属仍旧可以前往看守所探望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判刑后律师还可以会见吗

在刑事事例中被定罪处罚之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通常享有与被告人会面交流的权利。在这个过程中,被告人将被移交给相关执法机构执行刑罚。若被告人的余生刑期超过三个月之久,通常会被转往监狱进行关押和服刑;而对于余生刑期较短的被告人来说,则可能由当地看守所代为执行。不论关押地点如何变化,在服刑期间,辩护律师需要向所在的监管部门提交申请,并且必须严格遵循该如何机构的规范化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会面流程。同样地,在看守所执行期间,会面流程亦会有相应的规范规定。总的说来,只要遵循法定程序和规定,判刑以后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会见当事人依旧是可行的,这样做能有效地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接受刑罚后,辩护律师仍可会面交流。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律师在侦查阶段提供援助,审查起诉和审判时可查阅、复制卷宗,并与被告会面、书信往来,确保合法权益。即便定罪,律师仍可与被告会面,提供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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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5:2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