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是不是就不用坐牢了 取保候审是否表示无需坐牢 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这段时间并不计入刑罚周期内。 然而,对于那些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事处罚的人员而言,在判决正式生效且执行之前,他们在看守所或拘留场所中所度过的时间将可被用于折抵相应的刑期。 值得注意的是,获取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此期间并无被实际羁押,因此其在取保候审阶段所经历的时间无法被视为刑期。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出省要怎么解决 在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期间,为确保案件办理过程中及时了解人员动态和证据收集等方面的需求,未经执行机关明确同意,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地的市、县行政区域范围。 对于已经交付保证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来说,执行机关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没收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同时根据不同状况,要求他们必须举办悔过仪式,重新缴纳保证金并提供担保人,抑或是被取消取保候审权而遭到监视居住或逮捕。 此外,若有行为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达到需逮捕的程度,则可先行拘留涉嫌危险分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取保候审后怎样知道起诉 关于您在获准保释后所关切的起诉事宜,我有如下几种可能有效的途径供您参考:首先,您可定期主动地向主管您此案的执法机构,例如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机关咨询您所关心的问题。其次,请务必留心办案机构向您邮寄或亲自交付的相应法律文件,例如起诉状副本等。此外,您还可以密切关注您的辩护律师从事例处理过程中所获得的最新信息,他们将通过与办案机构的持续沟通来掌握事例的最新动态,并适时地向您通报。通常而言,若事例已进入审查起诉环节,检察院将会在法定时限内做出最终决定并通知到您本人。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个事例的具体情况都各不相同,因此其进度也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 取保候审不意味着无需坐牢。取保候审期间不计入刑罚,但判决后仍需服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取保候审未被羁押,因此不计入刑期。最终是否坐牢取决于法院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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