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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取保候审书会不会拘留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有取保候审书会不会拘留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取保候审是一种主要的强制性措施。通常情况下,被采取此项措施的被告或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不需要接受拘押,然而,如若在此期间内,他们在未经执行机关书面同意的前提下离开其所在市区或县城范围,亦或是蓄意干扰证人进行作证的行为发生时,都有可能失去取保候审这一权利,并将继续受到拘留的处理。总的来说,只要被取保候审者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随时听从传唤,积极配合案件的调查与审判工作,那么他们就不太可能再次面临拘留的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有取保候审还要拘留吗

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手段,然而即便已成功申请了该项措施,在特定环境下,案犯仍有可能遭再次羁押。譬如,当被保释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违反了其应遵守的条件,诸如未经监管机构批准擅自离开其所居住之城市或地区,亦或是未能准时出席传讯时,便极有可能失去原有的取保等待审判的权利,而面临更为严厉的监禁制裁,例如拘留。

此外,倘若在判处在保释中期间,发现其涉及其他罪行,抑或犯罪嫌疑人有销毁、篡改证据,阻挠证人作证等破坏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运作的行为,同样可能导致其重新被捕并关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有取保候审的人么

取保候审是中国刑事诉讼中的一项措施,用于限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行动自由,以防其逃避司法程序。该措施涉及由司法机关决定是否释放嫌疑人,条件是他们需提供担保或缴纳保证金,并签署保证书承诺随传随到。这样既保障了司法程序的顺利进行,又避免了不必要的长期羁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在刑事诉讼中,取保候审是重要强制措施,允许被告或嫌疑人在不被拘押下候审。但擅自离境、干扰证人等行为将撤销此措施,转为拘留。遵守规定、随时应讯、配合调查与审判,是保持取保候审状态、避免再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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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4 13: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