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未遂当事人是指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一、职务侵占罪未遂当事人是指什么 当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未遂情况时,当事人往往是那些企图通过实施职务侵占行为而获得本单位财产,然而却由于无法控制的外因阻碍了他们的行动,最终没有实际占有本单位相关财物的参与者。这些职务侵占罪的未遂当事人,他们在主观意识上有着隐瞒本单位财产的意图,且已经开始执行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职权来非法占据公司财富的活动,但是,因为意外的原因,比如行动被迅速察觉或者预防措施有序得力,使得他们没有达成占据的最初目标。在法律的现实操作过程中,针对职务侵占罪未遂当事人的处置方式,会全面地权衡他们犯罪的动机、手法、可能带来的危害结果以及未遂的具体情节等多方面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交通肇事罪是否会判缓刑 若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则可依法适用缓刑制度。 缓刑的具体条件分别为: (1)犯罪行为人被法院判决处以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人; (2)符合下列任意一项情况者,均可被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为轻微; 2.存在着良好的悔罪表现; 3.其再次犯罪的风险较低; 4.如果缓刑宣告不至于给所属社区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同时,对于犯罪过程中未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正在孕期中的妇女以及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公民,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便应宣告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职务侵占罪和贪污罪哪个重 关于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的量刑轻重问题,我们无法简单地进行一刀切式的判断,因为这取决于每一起案件所涉及到的具体犯罪情节以及涉案金额。 贪污罪的行为人通常为国家公职人员或接受国有单位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资产的相关人员。 相对于职务侵占罪而言,贪污罪的量刑标准较为严格,尤其是当犯罪数额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时,量刑会更为严厉。 而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则是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从业者。 其量刑标准主要根据其侵占财物的数额大小来决定。 一般来说,若两罪的犯罪数额相等,那么贪污罪的处罚力度往往会更大。 然而,究竟哪一种罪行的量刑更为严重,还需要结合犯罪主体、犯罪数额、犯罪情节等多个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判断。 职务侵占罪未遂者,企图非法侵占单位财物,因外部不可控因素未得逞。此类人主观存隐瞒意图,已利用职权着手实施,但因及时发现或有效预防而未能占有。法律处理时,综合考虑犯罪动机、手段、潜在危害及未遂情节,全面权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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