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否申请撤销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可否申请撤销 在一些情况下,刑事拘留是可以主动提出申请予以撤销的。假如被拘留者无实际犯罪行为或罪证不足,或者因存在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特殊情形,比如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限等原因,那么便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撤销相应的刑事拘留。 另外,假如发现当初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并不恰当,或者依法本应由其他部门而非公安机关行使拘留决定权的时候,同样有权提出撤销该项措施。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申请撤销刑事拘留必须具备充分的证据支持和合法合理的理由依据,同时还需遵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取保候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提请保留候审者无权向国家获取赔偿。 所谓“提请保留候审”(即:取保候审),乃是警方、检察院以及法院等涉及审理刑事案件部门,针对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被刑事追究但尚未受到任何拘禁之刑事被告人,为了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选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示相应的保证文书,以确保无论何时传唤,都能迅速到位接受盘问的一类刑事强制措施。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被告人实际上并未被投入实体监狱,所以即使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他们也无法寻求国家给予赔偿的权利。《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可否会见 根据我国严苛的刑事诉讼法规则,犯罪嫌犯自首次受侦查机关审讯或被迫接受强制措施的那一刻起,便具备了委任辩护人之权;然而,在侦查的关键时期,只允许他们选择聘请律师作为其忠诚的辩护顾问。 当具有律师从业资格证书以及由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文件,加上所需的委任书或者法律援助的公开信函,律师可请求探视被监禁中的罪犯、被告等人。 此类请求应得到看守所的迅速处理,最晚不得超过48个小时。 律师与被监禁的罪犯进行会面时,能为他们提供全面的法律咨询服务,代理申诉、控告,深入了解事例的相关情况,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以确保罪犯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刑事拘留在某些情况下可主动申请撤销:若无犯罪、证据不足、超追诉期等,或措施不当、应由他部门决定时,可依法申请撤销。申请需充分证据、合理理由,并遵循严格法定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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