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考勤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期间考勤如何处理 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涉案人员或被告学生的考勤管理事宜,一般都将交还给其所属的机构或学府进行决策。 然而,确保他们有能力以及愿意积极配合司法部门的侦查及法庭出庭的义务是不容忽视的。在此期间,他们理应严格遵纪守法,不得擅自离开已被明确规定的住所或者隔离区域。 同时,还需要随时待命,配合司法机关的调遣。若因为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日常工作或学业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困扰,建议您主动与任职单位或所在学府进行充分沟通,争取取得谅解并订立妥当的安置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保证书该怎么写 书写取保候审保证书的流程如下: 首先,需拟定明确的保障书标题,以便于后续查看; 其次,需要详尽地罗列出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也就是取保者的个人资料; 接下来,阐明申请对被保证人采纳取保候审的请求及相关原因,若有需要,应当添加相应的证据,以证实被保证人确实存在取保的相关条件; 最后,在文件中务必注明申请取保候审的司法机关名称、团队负责人的签字以及具体效力的生效期限。《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是在公安走吗 在刑事诉讼流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不同阶段都有权向相关部门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这其中包含:侦查阶段,由公安机关负责相关审批事宜;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亦有权批准或拒绝取保候审的请求;而在审判环节,法院也有权利决定是否采纳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其行为不会给社会带来潜在危害时,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进行处理;再者,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的当事人,以及正在哺育自己婴儿的孕妇,如果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话,也可以考虑采用此种方式;另外,当羁押期限届满,事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使用这种方法。 在取保候审期间,对于涉案人员或被告学生的考勤管理,通常由所属机构或学府负责决策。这些机构会根据案件性质、学生状况及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考勤管理方案。这样做既确保了涉案人员或学生的基本权益,又保障了相关机构或学府的正常教学和管理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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