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是否能探视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是否能探视 在刑事拘留的过程中,按照通常情况来看,家属及律师均无法实现常规性的探视。但是,犯罪嫌疑人却享有委托律师进行会面的合法权力。在侦查阶段,律师有责任向犯罪嫌疑人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深入理解案件的相关情节,并且切实保障他们应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面提到的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二、刑事拘留是否赔偿 在通常情况之下,我们并不能为您提供该项服务。 这是基于这样一种假设: 如果有拘留案件超过法定时限且被认为是无罪的话。 然而。 如果刑事拘留有误,将会有相关的赔偿机制启动。 通过定义,凡是违背刑诉法规则的条件实施的拘留措施; 或者违反了刑诉法规则的程序实施的拘留措施; 亦或是依照刑诉法规则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实施拘留措施,但因拘留时间超过刑诉法规定的时限的,均可视为非法刑事拘留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刑事拘留多久可以请律师取保 依据法律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自首次接受侦查机关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起,便有权利委任律师作为其辩护人。 此外,申请取保候审并无严格的时间限定,然正常而言,尽早提出申请将更有助于获得批准。 在侦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往往会在拘留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递交检察机关申请审查批捕,如遇特殊情况,则可适当延长至四个工作日;而针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犯,相应延长审查批捕时间至三十个工作日。 在此期间向检察机关申请取保候审极为重要。 然而,取保候审的最终审批结果通常需要结合犯罪性质、情节轻重、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判处之刑期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考量。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和律师通常无法常规探视,但犯罪嫌疑人可委托律师会面。律师在此阶段需全面援助犯罪嫌疑人,深入了解案情,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律师作为法律代表,承担重要责任,确保犯罪嫌疑人在法律程序中得到公正对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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