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何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医疗费用赔偿标准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 (二)、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乘以误工时间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标准 注:截至2009年7月国家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为50元/天 (四)、护理费赔偿标准 ①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②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费赔偿金额=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乘以护理天数 (五)、丧葬费赔偿标准 丧葬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个月。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②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七)、交通费赔偿标准 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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