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几年放人进去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几年放人进去 取保候审并非预示着一定会将涉案人员释放进入社会,其真正的含义是允许犯罪嫌疑人在那种非拘禁的形式中,继续静待未来的审判来临。在整个取保候审的过程之中,被取保候审者需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例如定期向公安机关汇报个人行踪、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地区等等。至于具体的期限,并无统一的标准可言,往往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以及调查工作的进展状况。若经由法院最终判定被告人有罪且需要执行相应的刑事处罚,那么他们将会被重新收监,开始服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后的流程怎么走 在申请取保候审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需提供担保人或交付保证金作为取保候审的先决条件之一。 同时,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了申请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条件,便可依法办理此项手续。 此外,取保候审申请书应详细列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姓名、地址以及电话号码)、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关联性以及应包含的相关资料。《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三、取保候审公安不予立案吗 取保候审措施与公安机关是否已经立案并无必然联系。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刑事诉讼法上所采用的强制措施,通常只在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较为轻微,同时可能会面临判处管制、拘役或是能够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几种情况下才会被采纳使用。根据公安机关立案的相关条件来看,主要是依据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及是否应当对此类犯罪事实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来进行判断。即使公安局已为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的措施,然而如经排查发现并不存在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极为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公安机关也有权决定不予立案。但是,如果事例本身确实存在明确的犯罪事实并且应当受到追究,那么仅因取保候审而决定不予立案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倘若您认为公安机关做出的不予立案的决定存在错误,您可以向做出该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或者向检察院提出立案监督申请。 取保候审不是将涉案人员释放到社会,而是允许嫌疑人在非拘禁状态下等待审判。期间,被取保候审者需遵守法律,如定期向公安机关汇报行踪、不得擅自离居住地。期限因案件复杂性和调查进展而异。若法院判定有罪并执行刑罚,将重新收监服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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