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收集证据要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后收集证据要多久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部门在实施刑事拘留以后的最晚24小时之内,必须对嫌疑人进行首次审讯。若需开展后续调查工作并且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有足够的证据证实其有逮捕倾向,则应该在实施拘留之日起的3天内上报至检察机关予以审核批准。当然,在特殊情况下,还可适当延长1至4个工作日。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员,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0天。此项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为公安机关提供充足的时间来搜集证据,核实犯罪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二、被刑事拘留过的人有没有案底 刑事拘留仅为公安局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并非刑事处罚之列。 刑事处罚则是针对违规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行为,受到了刑法相应的制裁机制。 然而,所谓的“案底”则代表着犯罪记录,它只能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并在合乎法律规范的情况下载入案卷之中。 刑事拘留的实施并不会造成任何形式的案底,也不会对此形成负面影响; 但若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且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生效后,那么此番经历将会形成案底记录于个人信息案卷中。《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三、刑事拘留多长时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事拘留的期限通常不得超过37天。公安机关若对已被拘留的嫌疑人,判定其罪行严重需予以逮捕,则应在拘留之日起3日内,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与核准。然而在此过程中,若存在特殊情况,使得审查与核准所需时间有所延长,则可将这一期限延长至1至4日。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而言,其审查与核准的期限甚至可以延长至30日。值得一提的是,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措施,而非最终的处罚结果。 公安部门拘留嫌疑人后,最晚24小时内需首次审讯。如需后续调查且涉嫌犯罪、有逮捕倾向,应在拘留后3天内报检察机关审核。特殊情况下可延长1至4天。对重大嫌疑人员,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长至30天,以便公安机关搜集证据、核实事实。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