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公安同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要公安同意吗 的确如此,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在涉及到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时,不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因此,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辩护律师请求启动取保候审程序,申请人务必得到公安机关的首肯与批准方可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会留案底吗-以后对子女影响大吗 若犯罪嫌犯或被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人民法院依法判定需受处罚的情况,其个人信息将予以记录并形成所谓的“案底”保留在官方档案中:(1)触犯刑法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犯罪嫌犯或被告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无法威胁社会安全的。相较之下,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亦或是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风险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而言,依法享受取保候审则意味着他们不会面临类似的情况。《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一年多了没消息会怎么样 取保候审期限的最长时间为一年。然而,当超过这一时限仍然没有收到任何通知时,个中缘由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这可能表明事例正在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过程之中,而涉事部门尚未得出最终结论。然而,也不能排除由于程序拖沓或者其他特殊因素所导致的可能性。在此种情况下,被取保候审者有权向负责办理该案的机关询问事例的最新进展状况。倘若办案机关未能在法定时限内对相关事宜进行处理,那么被取保候审者便可向上一级机关或者检察机关提出申诉。值得一提的是,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事例已经结束,最终的处理结果仍需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来作出判断。 的确如此,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在涉及到特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时,不仅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性的司法措施。因此,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辩护律师请求启动取保候审程序,申请人务必得到公安机关的首肯与批准方可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