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之追诉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非法侵占农业用地而涉嫌违法犯罪的最新判定标准如下: 首先,必须自行考虑是侵占了保护区内的防护林地或是特种用途林地中的多少面积; 其次,则需计算出非法侵占其他类型的林地超过十亩的情况; 此外,上述两个情况中任何一种所占据的面积达到相应规定数量标准的50%及以上并且这两种情况合在一起所占据的面积达到该项规定数量标准也算是满足立案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追诉期是多久 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任何形式的非法侵占农用地行为,其最高的判决刑罚将会被定义在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这个范围内。 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对于涉及到此类犯罪的刑事追诉期就是五年。 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行为一般的表现形式有三种: 一种是经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获批后占用的农用地; 另一种是未经过国家土地管理机关的处理,未能及时向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就私自占用农用地; 还有一种情况是虽然占用某些农用地的手续得到了合法审批,但是超出了允许占用的数额,并且占有面积相当大; 第四种形式则是通过提供虚假文件、隐瞒真实用途或者利用他人名义进行申请等欺诈手段来获取相关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而且占用比例相对较大。 另外,刑法中也对一些特殊情况做出了相应规定: 犯罪行为如果当年的法律规定最高刑罚不足以达到五年有期徒刑的话,那么诉讼时效将跟随实际年份逐年递增,直至达到最高刑期后才停止多余时长的计算; 针对那些法律规定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足十年的罪犯,在他们被起诉之后的十年内不被提出申诉,诉讼时效便会自动终止; 如果犯罪分子当年的法律规定最高刑罚在十年以上,那么其诉讼时效应当在十五年后才能结束; 而那些法律规定最高刑罚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犯罪者,他们的诉讼时效在过去二十年后才会正式失效。 但这里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如果在过去二十年里没有人提出相应的诉讼,无论怎样,这背后的犯罪事实就不能再被追究了。 但是如果有人认为这样的事实还是得要追究,这个时候就需要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申请,由其进行最终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三、非法占用农用地进行出租怎么判 对非法占用农业用地进行出租的行为,其最终量刑将需要全面衡量诸多复杂因素后才能做出判断。根据我们国家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一旦有人违反了土地管理制度,擅自占用耕地、林地以及其他农用地,并且通过各种方式改变这些土地的原有用途,那么这种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打击。具体来说,一旦被占用的农田、林地等农用地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且由此导致的农用地严重破坏情况也达到了一定程度,那么这个人就可能面临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能被处以罚金。至于“数量较大”和“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这两个标准,它们往往是根据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破坏的严重程度等多个方面来具体确定的。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恢复土地原貌、赔偿相应损失,或者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那么在量刑时都会得到适当考虑。总的来说,具体的判决结果将由法院根据事例的事实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材料,经过深入分析和综合考量之后作出决定。 非法侵占农业用地,若涉及防护林地或特种用途林地,需考量侵占面积;若侵占其他林地超十亩,同样需计算面积。任一情况占规定标准50%及以上,或两者合计达标准,即满足立案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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