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死亡后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债务人死亡后怎么办 在债务人离世之后,他们所留下的遗产应首先被用来清偿其在生前所欠下的未偿债务。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即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明确指出,若债务人离世后留下的遗产无人继承亦无受赠者,则这些遗产便将归属国家所有,并主要用于社会公义以及公益事业的发展和推进;而若该死者在生前属于集体所有制组织的一员,那么他所留下的遗产就会归属于该集体所有制组织。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的遗产应当优先用于偿还其生前所欠下的债务,而剩余的部分则需依照上述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然而,若遗产的价值不足以完全清偿债务,那么债权人可能无法获得全额的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二、债务人死亡债务人应怎么追讨 当债务人丧失生命后,倘若存在合法继承人成功继承了他的财产权益,那么债权人有权向这些继承人索要偿还其所负负债; 然而,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债权人亦可请求从被继承人过世后遗留下来的财产中抵扣相应欠款; 在某些情况下,债务还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负担或有第三方提供保证,那么此时,债权人便有权向债务人的婚姻伴侣或者其他法定代理人提出追偿债务要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的诉讼时效是几年的 根据通常情况,向我国各级人民法院提起涉及民事权益保护方面的纠纷,其法定的诉讼时效最长为三个自然年度。 然而,针对债务人过世后的相关事宜处理较为复杂。 若债务人与其亲属留下明确的财产遗属,而且遗嘱执行人又并未明确表示不接受继承权时,此类情形的诉讼时效则将受到普通的三年时效的制约。 在此关键时期,作为债权人有义务立即行使自己相应的权利。 但是,当遗嘱执行人明确宣告放弃继承权,那么他对于已故被继承人所肩负的依法应缴纳的税务以及债务均无需负担偿还责任。 此时,债权人就需要采用最快、最有效的法律方式,通过处置债务人的遗产来获得自己的债权。 在这过程中,我们必须要注意到,诉讼时效是存在着中止与中断的可能性的。 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者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行为,都可能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从而需要重新开始计算。 债务人离世后,遗产优先清偿生前债务。若无继承人或受赠者,遗产归国家用于公益;若债务人属集体所有制组织,遗产归该组织。遗产不足以清偿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全额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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