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是否收入就是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是否收入就是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确立后,夫妻双方的收入是否皆可归入共同财产范畴? 婚后所取得的劳动所得通常被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以下各项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并拥有同等的处置权利”: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详细条目见下述): (一)工资、津贴以及绩效奖励; (二)通过生产活动、经营业务及投资等所获收益; (三)知识产权所产生的经济价值; (四)因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得到的财产,但需符合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特定条件方可排除在外; (五)其他依法应认定为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对于上述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分决定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正式界定了哪些财产应属于夫妻各自所有的个人财产,其具体规定如下: (一)原本即存在于夫妻一方名下的财产; (二)夫妻一方由于遭受人身伤害而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金;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仅赋予一方的财产; (四)指定供某一方使用的生活日常用品; (五)其他依法应确认为个人财产的财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后一方债务是否需双方承担 婚后一方债务不一定需双方承担。若该债务是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情形,那么双方需共同承担。但如果该债务是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所负的债务等,就由债务人一方承担,另一方无需负责。在判断债务性质时,需综合考虑债务的用途、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婚后一方债务需双方承担,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三、婚前财产婚后如何界定为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一般不会自动转为共同财产。但以下情况可能使婚前财产变为共同财产:一是双方有书面约定将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二是婚后对婚前财产进行了重大修缮、改造,且该修缮、改造增加了财产的价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大修缮、改造的认定较为严格,通常需结合修缮、改造的费用、对财产价值的提升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总之,要界定婚前财产在婚后是否为共同财产,关键在于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或存在重大修缮等特殊情况。若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后收入均为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合法继承或赠与的财产等。夫妻双方共同拥有和管理这些财产,并享有同等处置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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